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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中游城市群信用体系建设区域合作论坛召开

2017-04-18 09:51:12.0 出处:信用中国



     为了更好地推动合作,引领区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迈入更高的发展阶段,国家发改委财金司副司长陈洪宛提出要加强制度共建、信息共享、监管共为、产品互认。

     4月11日,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区域合作论坛在湖北武汉举行。本次论坛由武汉、长沙、合肥、南昌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旨在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在区域内推动信用信息互通共享、构建联合奖惩机制、提升中心城市信用建设水平。

     “在新的历史阶段,以共建、共享、共赢为主题,加强创新发展,推动务实合作,共同促进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示范意义。”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副司长陈洪宛在致辞中表示,武汉、长沙、合肥、南昌等中部地区城市快马加鞭,奋发有为,在大力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积极探索,积累了许多有益经验。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联合奖惩机制落实、城市信用监测等方面表现突出,率先探索加强城市信用合作,取得的进展令人鼓舞。

     为了更好地推动合作,提高城市信用水平,强化辐射和带动作用,引领区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迈入更高的发展阶段,陈洪宛提出要加强制度共建、信息共享、监管共为、产品互认。  

     制度共建。要开展区域城市之间的信用联动制度建设和信用数据标准规范设计,促进城市信用管理制度的融合互动。支持有立法权的城市率先推进立法,城市信用立法要相互借鉴、互相兼容,为城市信用建设提供有力的法规依据和制度保障。

     信息共享。要继续完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立信息回传和校核纠错机制,加快个体工商户存量代码转换。要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基础,依法建立各类主体诚信档案,有效整合城市信用信息资源,加强城市之间信用信息共享互通,逐步扩大信息共享范围,实现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对接互通,推动一体化建设。

     监管共为。健全完善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要建立“红黑名单”管理办法,开发建设联合惩戒系统平台,实时、动态实施联合惩戒和联合激励。要逐步建立区域一体化的联合奖惩机制,加强城市之间的奖惩联动,共同推动联合奖惩落实落地和绩效统计。

     产品互认。信息归集共享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而应用是关键,也是核心。各地方、各城市、各部门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中要查询信用信息和使用信用报告,各类市场主体在商务活动中查询信用信息和使用信用报告,是最典型、最有效的应用。城市之间要在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共查、共认的基础上,互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信用报告等产品,为城市信用建设共同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拓展更广的空间。

     陈洪宛强调,长江中游是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信用体系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支撑。推进长江中游城市信用建设,全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武汉、长沙、合肥、南昌信用合作要在巩固已有成绩的基础上,创新思路,及时总结实践经验和亮点特色,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方法,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路径,做出示范。

     论坛上,武汉市、长沙市、合肥市、南昌市签订了《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区域合作框架协议》。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副局长韩鹏、武汉市常务副市长龙正才出席论坛并讲话。武汉市发改委副主任沈涛、长沙市发改委副主任郭昊嶷、合肥市都市圈办公室副主任牛和湘、南昌市发改委主任张小飞分别介绍了各自城市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及区域合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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